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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使阳光”基金救助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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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湖北籍儿童。

二、申报方式

向患儿户籍所在地基层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红救助”网上申请。

1. 小程序提交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红救助”小程序,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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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籍所在地红会提交

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网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申请表(请根据患儿治疗情况选择相应的申请表下载填写,详细申请流程及资助标准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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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助流程

1. 申请提交:患儿监护人提交救助申请表,经县、市、省三级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 评审公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将拟资助名单在官方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资助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患儿监护人须提交回执材料,经县、市、省三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回执材料审核通过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按规范流程将资助款直接拨付至受助患儿账户。

4. 回访跟进:资助拨付完成后,患儿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对受助家庭进行回访,并同步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四、救助标准

依据患儿手术治疗费用自付额度设六档资助标准:

1. 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资助5000元。

2. 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资助1万元。

3. 自付2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资助1.5万元。

4. 自付2.5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资助2万元。

5. 自付3万元(不含)至3.5万元(含):资助2.5万元。

6. 自付3.5万元以上:资助3万元。

五、申报资料

1. 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 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 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 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和诊断证明书(须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心病字样)复印件。

5. 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印章),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六、咨询热线

027-8732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