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决定,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为Ⅲ级。会机关应急值守转入重点应急值守期,值守人员24小时在位,负责处理救灾事项。同时决定启动面向社会的防汛救灾专项募捐。省红十字会还分别向黄梅县、阳新县和通山县大畈镇大坑村调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的赈济家庭箱累计1000个,价值22.42万元。
7月11日,该批物资已由当地红十字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此前,省红十字会已向受灾严重的荆州、咸宁、黄冈、宜昌、荆门、襄阳等地分两批调拨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资助的赈济家庭包等物资累计163.5万元。目前全部物资已由当地红十字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7月5日,省红十字会还向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印发防汛救灾宣传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