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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荆州市调研人体器官捐献立法工作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保障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推动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5月6日―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忠华一行9人莅临我市,开展《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考察了荆州市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和荆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听取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肖夕映,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徐朝平等领导陪同考察,并出席座谈会,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长江大学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就各自工作对《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座谈会上,徐朝平副市长汇报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荆州市自2009年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省会相关要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制定了人体器官捐献实施方案,建立了荆州市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和荆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开展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见证、缅怀纪念及人道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132人,实现遗体捐献10例,角膜捐献8例,人体器官移植4例,捐献的器官挽救了14名重症患者的生命。


(荆州市红十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