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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 2019-08-05 00:00
  • 来源:原创
  • 阅读:3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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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评选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8号),以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红十字会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4号)精神,经各地人社局、红十字会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英山县红十字会作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8月9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邹  卫  熊凡凡

电     话:027-87325209  87235687

传     真:027-87325268

电子邮箱:1148761823@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楚商大厦11楼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省人社厅省奖励表彰办公室

邮    编:43007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