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三献”列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06 18:46:40  来源:原创  文章作者:原创  浏览次数:158

近日,随州市将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遗体等红十字人道救助行为列入《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成为政府倡导的文明行为。

《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将“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遗体”,作为“鼓励公民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优秀文化”的七条倡导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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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仅2021年,随州市的无偿献血采血量就达到9.58吨、造血干细胞资料入库290人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100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8例。下一步,随州市红十字会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动“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引导和促进公民参与文明行为。

来源:随州市红十字会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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