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1-02-02 10:37:18  来源:原创  文章作者:原创  浏览次数:547

  2020年,省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严格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呈现新局面。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全会中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省红十字会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会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省红十字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及时调整我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有关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开展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红十字会目标管理评估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省红十字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新理念,以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推进我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采取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举办全省红十字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二是加强《宪法》的学习。采取外请专家辅导、门户网站宣传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及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全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扎实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2020年湖北省红十字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进行宪法宣誓,邀请法律顾问到会机关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及时上报“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告,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注重培养广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在全会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日教育活动。党组中心组开展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学习,各支部组织开展了专题主题党日活动,就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进行了交流讨论。邀请专家进行了国家安全教育日讲座,组织全会干部观看了《国家之安、人民至上》专题片。五是加强法治的宣传教育。利用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法治建设专栏,加强对全省红十字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宣传,依托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景区救护站等基层阵地,建设红十字法治文化阵地。结合“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医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教育,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六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的学习纳入会机关普法工作清单,邀请专家结合《红十字会法》及人体器官捐献相关职能到会宣讲,将学习《民法典》纳入支部主题教育内容,组织干部在“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民事权力意识。

  四、加强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法治氛围。会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工作。

  五、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法律法规。继续深化红十字会法治宣传教育,把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与学习宣传红十字相关法律法规融合起来,使社会各界学习了解《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红十字会法》职责和义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邀请专家对《红十字会法》等法规政策进行解读;利用“博爱荆楚”微信公众号、“博爱荆楚”电视专栏、“博爱之声”广播专栏和“博爱荆楚”党报专栏等媒体为载体,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5·8”世界红十字日、协调员培训班、志愿者活动日、“12·4”法制宣传日、举办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等活动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普及;印制宣传资料,将《条例》内容摘录在折页上,在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发放。

  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会在职干部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参加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每季度通报一次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情况。

  七、做好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作用,会法律顾问参与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益合作项目的洽谈、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合同行为、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握正确导向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基本原则之一,把“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作为基本条件之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资格条件,坚持实践实干实绩导向,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提拔人选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九、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接受社会捐赠。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省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成立省红十字会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及时规范捐赠流程。制定完善了接收国内物资流程、接收境外物资流程等9项制度规范,确保接受社会捐赠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执行规定严格管理。严格执行省防控指挥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接受社会捐赠工作始终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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